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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悍将[魔界奇幻小说连载]
2007-03-08           【 加入收藏 / 文章投稿 / 截图上传 / 发表评论
作者:※暴君※

  仅以此书献给所有同笔者一样奋斗在魔界中的朋友,更祝愿徐州专区所有朋友天天好心情

  (1)商界奇才

  我的职业是名商人,烈焰帝国的一名合法商人。

  尽管我的年纪不大,前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可在沃德这个小城里,我也算的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了。

  我曾听一个商界前辈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什么都不能阻止商人获利的心。多经典的一句话啊!至于是哪个前辈,我这里就不便透露了!我将它当做我经商的至理名言,并且花了一个金币,找了全城最有名书法大师写成条幅,装裱起来,就挂在我的床头。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魔幻大陆上,只有两种人能吃得开,一种就是实力最强者,不管你是魔法师、战士、射手亦或者召唤师,只要你拥有征服大陆的实力,你就是王者;另一种就是财力最强者,在这里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钱,你照样可以做老大!

  我的梦想就是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这个国家最富有的人,我的偶像就是沃特,盖次,他可是唯一一个能凭借自己的财力,影响整个帝国大政方针的人物。

  为了这个梦想,我从十岁开始就注意完成最初的原始资本的积累。我不像那些富家子弟,生下来就有大笔的金钱可以随意挥霍。我是个孤儿,鬼知道我的父母是那一个!生了我,却不养我,这样的父母真没人性!

  我是在沃德城的***里度过我的凄惨童年的。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一枚铜币,对于一个饿了五天吃不上饭的孩子的重要性。所以我不像其他孩子那样,从小就有成为魔法师、幻术师或者狂战士之类的理想,我要做就做全烈焰帝国最富有的人,我也要像沃特,盖次一样,在光芒城的荣誉广场上塑立一座高高矗立的金色雕像。我的信条是,既然做不了富人的子孙,那我就做富人的祖先吧。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我第一个目标,我在沃德钱庄帐户上的存款,已经达到了五位数。这对于一个刚刚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可算是笔巨款了。当***里那些同龄的孩子还在摇尾乞怜地接受帝国政府的供应的时候,我独自搬了出来,租了间小民宅,开始了我商业传奇的第一步。

  这个消息在***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赚到了一万金币,注意,这里可是金币,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昔日那些光屁股长大的玩伴纷纷找到我的住所,向我借钱,虽然都要的不多,但我还是无情地拒绝了。妈的,我过去饿的快死了的时候,这帮家伙连一口面包都舍不得给我,现在我发迹了,竟然厚着脸皮找我要钱,门都没有!

  为了赚这一万金币我容易吗?开始的日子,我天天拿着一柄生锈的柴刀,独自去离沃德城很远的妖兽森林的边缘砍小树妖的根,或者去烈焰崖那高耸的峭壁上盗取杀人蜂的蜂巢。这可都是玩命的活!我清楚地记得最危险的一次,我为了多砍些树根,我钻进了丛林深处,突然从一株大树后边窜出一头长着绿毛的魔狼,我吓坏了,大喊救命。也许是我命大,就在我将要葬身狼口的时候,恰好有位进山采药的老召唤师经过这里,杀了魔狼救下了我。

  两年后,我身体长高了些,力气也大了些,就开始捕杀丛林中那些蠢笨的野猪了,杀了它们,我能挖到比较珍贵的魔核,那些成了精的老野猪体内还会有极其稀有的魔炎石,这些材料都比较值钱,野猪魔核可以卖到三银币一个,魔炎石则更贵,有的商人直接出价一枚金币,天啊!一枚金币够我一个月的生活开销了,真不知道他们收购这些东西到底做什么用。

  我就是靠贩卖这些东西慢慢地发迹起来的。大家说,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些,我容易吗?那帮厚脸皮的曾经欺负过我的家伙竟然来找我借钱,我怎么可能借给他们!

  再长大点,十四岁我便跟随一个大叔在外边跑团,十七岁我完全摸透了经商之道的真谛后,我便甩开了他。他是名奸商,在沃德城商界的名声很坏。用他的话说,无商不奸,想赚大钱,就得做没良心的事!但我却不这样认为,奸商的生意永远做不久,更做不大,要想成为一名像沃特,盖次那样的帝国首富,最重要的还是诚信二字。

  虽然我们师徒俩现在形同陌路,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他,是他教会了我生意场上的明争暗战、尔虞我诈,有了这身本领我才确保这几年里没载过大的跟头。

  独立经营后,我开始在小城的商业圈里小有名气,为了赚钱,我什么生意都肯做。我可以冒着生命危险跑到龙怒之谷,从那些屠龙勇士手里收购龙鳞和龙血;也可以穿过危机重重的希望之洲,跑到兵戈四起的金戈莽原,收购那些矿工偷运出来的光芒晶矿;甚至我还会花大价钱,坐魔法传送阵传送到翼人部落,从那些最狡诈的翼人手里收购高级魔兽的珍贵皮毛。由于我是主动上门服务,而且开价也比别的商人高许多,渐渐地市场就被我一个人垄断了,这些都是最紧俏的物资,只要带回城不愁卖不了大价钱!

  同时我还会顺带卖些需求量大的消耗品。虽然我店里的货物价钱昂贵,但质量绝对有保证,并且顾客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款。这就是品牌效应!垄断和品牌是我赚钱的两大秘诀!就这样,优质的产品、齐全的货物和良好的口碑让我的生意越做越大。

  截止我生日那天为止,我粗略地算了下我的个人资产,三百万金币,一个让人惊讶的数字!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有这么多钱!有了这些资本,我已经可以算的上是个小富了,但我并没有沾沾自喜,我知道距离我那宏大的大富大贵的梦还差得太远。

  二十岁,对于帝国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个命运的里程碑。帝国有规定,所有的年满二十岁的青年,都有一个选择职业技能学院进行深造的机会。我说的可不是什么烹饪学校、裁缝学校之类的地方,而指的是预备军营、丛林营地、召唤师祭坛和魔法师学院!

  我的那些***的穷朋友大多数人选择了预备军营,因为在那里不但吃穿不愁,而且还有专门的武士导师免费传授他们基本的斗气和武技,毕业后成绩好的还可以直接转职成武士,要知道在烈焰帝国,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武士是件多么令人荣耀的事情啊!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毕业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应征入伍,做一名帝国战士。这可是个铁饭碗,吃皇粮的职业!

  但我不羡慕他们,更不想参军,我可是清楚的很,战士这个职业在历届战争中所充当的角色只有一个,那就是炮灰!这是我从金戈莽原的那些见证了无数次惨烈战役的老矿工口中听说的。近年来,由于矿产资源日益贫乏,烈焰帝国与盛世天朝间的争斗也愈演愈烈了,听说每次战事伤亡的人数都在万人以上。

  我可不想做这样的炮灰!横死沙场,虽然听起来是为国尽忠,而且死后帝国还会追封一个所谓的"荣誉烈士"的称号,可小命却没了啊!说的再好听,名气再响亮,有个屁用!荣誉广场上永远不会树立一个小兵的塑像,充其量会在犄角旮旯的那几座英雄纪念碑上,用小的不能再小的字迹刻上你的名字:某某某,烈焰帝国荣誉烈士!

  除了这些头脑简单却傻得可爱的家伙外,还有一部分人选择了丛林营地,去做了弓箭手,这个选择不错,起码打起仗来不会充当别人的炮灰!可我听内幕人士说,丛林营地培养出来的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成为一名冷酷的暗杀者,受帝国***的直接领导,以前所用过的名字、出身籍贯、家庭住址等等统统从档案里清除,并且帝国***会给每个人一个编号,比如暗杀者甲,暗杀者乙……,更重要的是,加入这样的组织后,将会失去终生的自由,可能连恋爱生子的权利都没有了,更别说能在荣誉广场塑立雕像了!

  唉!可怜的家伙们,我同情你们!

  还有些伙伴选择了召唤师祭坛,都是被预备军营和丛林营地刷下来的女生和一些四肢发达头脑过于简单的家伙,他们来这里正好,女的可以被培养成通灵者,学会治疗术,可以在战场的后方救治那些受伤的战士。可至于那些大块头的家伙干什么用我就不知道了,听说这些人的培养方向一直是帝国的军事机密,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好奇。

  在整个魔幻大陆上,魔法师的地位相当尊贵,衡量一个国家究竟有多大的战力,一个最重要的衡量因素就是看这个国家的高级魔法师的多少,那些拥有恐怖杀伤力的高级魔法师才是决定一场战役的关键!可是,据我了解***的孩子没有一个选择魔法师学院的,这令我大惑不解,后来我才知道主要是因为魔法师学院不是这些孤儿们能进的了的!高昂的学杂费和学习魔法的过程中巨大的开销,令这些衣食都没有着落的孤儿无法承担,尽管其中有很多憧憬这个职业的,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但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有那三百万的资产在,难道还怕花不起这小钱吗?可我也毅然放弃了做魔法师的选择!在我的心中,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个成功的商人,帝国的首富,我要在三十岁之前让我的塑像矗立在光芒城的荣誉广场上!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到我成功速度的选择,我都会放弃。

  可惜几天后,随着帝国政府颁布的一道法令,我继续做商人的梦破裂了!(未完待续)

  本书是一长篇小说,喜欢的朋友加我的QQ20054824,我是徐州专区帝国的暴君,后边精彩内容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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